就業創業政策“高校包”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3月
目 錄
高校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1、疫情期間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營補貼
2、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創業孵化補貼
3、普惠性政府補貼培訓項目
畢業生就業幫扶政策
4、求職創業補貼
5、職業培訓補貼
6、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7、職業介紹補貼
8、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9、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10、就業見習補貼
11、就業重點群體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畢業生創業政策
12、一次性創業補貼
13、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14、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15、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16、創業訓練營
17、創業典型人物獎勵
人才政策
18、人才補助
19、定向選調政策
20、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
21、博士后生活補助
22、企業博士(后)集聚計劃
23、博士引進政策
24、博士后職稱評審
畢業生招募、入伍政策
25、“三支一扶”計劃
26、高校學生參軍入伍鼓勵政策
高校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1、疫情期間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營補貼
政策內容:對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
適用對象:高校設立的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區。
申領條件: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中小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補貼標準: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
辦理渠道:通過“山東創業服務云平臺”自行申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公示后撥付。
2、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創業孵化補貼
政策內容:高校依法設立并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認定或備案,促進就業成效明顯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區可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請創業孵化補貼。每個基地、園區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適用對象:高校依法設立并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認定或備案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區。
申領條件:按照實際孵化成功(在基地園區內注冊登記的新辦企業,并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園區后繼續經營6個月以上)企業戶數給予創業孵化補貼。
補貼標準:每實際孵化成功1戶企業給予基地、園區3萬元補貼。
辦理渠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普惠性政府補貼培訓項目
政策內容: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后補”和“信用支付”的辦法,設區的市按照同類工種、同一等級、同等補貼的原則,實行城鄉一體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全部向具備資質的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開放。
適用對象:具備資質的職業院校。
辦理渠道:按各級職業培訓補貼辦法申辦。
畢業生就業幫扶政策
4、求職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孤兒、重點困境兒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有殘疾人證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含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適用對象:畢業學年的特困高校畢業生(含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
補貼標準: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畢業生、孤兒、重點困境兒童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有殘疾人證的畢業生補貼標準為1000元/人,其他人員補貼標準為600元/人。
辦理渠道: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5、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具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城鄉各類勞動者。
申領條件: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
補貼標準:由各市確定。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6、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政策內容:對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第三方評價機構評價并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按規定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企業項目納入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重大項目庫的有關工種或納入緊缺職業指導目錄的工種,補貼標準提高到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90%。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7、職業介紹補貼
政策內容: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本省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審核確認,由企業所在地按每人12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有條件的市,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申領條件: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介紹技能型人才(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本省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補貼標準:按照每介紹就業1人120元的標準計算。
辦理渠道:企業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8、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發放工資的企業,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在2020年2月4日(含)至2020年6月29日期間到期的,補貼期限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申領條件:企業與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免征期間,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由單位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按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企業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9、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0、就業見習補貼
政策內容:對吸納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就業見習并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就業見習補貼期限一般為3—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見習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后,第4個月起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至見習協議規定的就業見習補貼期滿。
適用對象:擇業派遣期內(自畢業之日起3年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周歲失業或未就業青年。
申領條件:參加就業見習。
政策標準:見習期間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見習單位按規定享受就業見習補貼。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1、就業重點群體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政策內容:疫情防控期間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的,給予生活費補貼。每人每年申領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適用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學生等群體。
申領條件: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
補貼標準: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辦理渠道:培訓人員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畢業生創業政策
12、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有條件的市可將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放寬到符合條件的新注冊個體工商戶。
補貼標準:小微企業補貼標準不低于1.2萬元。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不低于2000元。
辦理渠道: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3、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政策內容:對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適用對象:大學生等群體創辦的小微企業。
申領條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計算。
辦理渠道: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4、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政策內容:有條件的市對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租用經營場地創業,并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可給予創業場所租賃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確定。
適用對象: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
申領條件:租用經營場地創業,并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
補貼標準:各市確定。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5、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政策內容: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15萬元以內(含1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澳臺來魯創業青年;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其他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
政策標準:符合相關規定的,個人及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含教育培訓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形式創業的,或有實際創業項目的城鄉勞動者,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含教育培訓機構)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及各類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且合伙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按照每個創業企業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貸款。
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還款后可繼續提供貸款擔保和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個人每次貼息年限最長為3年。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
貸款利率可在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基礎上加點100個基點。實際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在上述利率加點上限內與創業擔保貸款擔?;疬\營管理機構協商確定。
辦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規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機構按職責盡職調查、經辦金融機構審核放貸、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的流程辦理。
16、創業訓練營
政策內容:選拔有持續發展和領軍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開展以一對一咨詢、理論培訓、觀摩實訓和對接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創業訓練營活動。省級創業訓練營按照每人不超過1.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創業訓練營活動,補貼標準由設區的市自行制定。
適用對象:有持續發展和領軍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7、創業典型人物獎勵
政策內容:對“山東省創業大賽”前十名,根據獲獎等次(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由高到低分別給予20萬、10萬、8萬、5萬元獎勵。對新評選的“山東大學生十大創業之星”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評選的“山東優秀大學生創業者”給予1萬元獎勵。各市可參照省里的做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市級創業典型人物獎勵辦法。
適用對象:“山東省創業大賽”前十名、評選的“山東大學生十大創業之星”、“山東優秀大學生創業者”。
申領條件:依據省市相關評選辦法申辦。
政策標準:按獎勵辦法給予獎勵。
辦理渠道: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人才政策
18、人才補助
政策內容:全球TOP200高校和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35歲以下博士到省屬企事業單位工作且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給予補助(視同省政府獎勵)。
適用對象:全球TOP200高校和自然指數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35歲以下博士。
申領條件:到省屬企事業單位工作且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補貼標準:15萬元。
19、定向選調政策
政策內容:面向國內知名高校組織專額定向選調,實行“送考上門”“一站式錄用”,考試、體檢、考察、錄用工作20天內完成。由錄取單位發放生活補助。
適用對象:國內知名高校畢業生。
補助標準:博士、碩士、本科定向選調生每月發放3000
元、2000元、1000元生活補助,連續發放2年。
辦理渠道:錄取單位。
20、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
政策內容:每年擇優遴選一定數量的應屆或新近畢業的優秀博士,專項資助其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適用對象:博士后。
政策標準:省財政給予每人兩年40萬元的資助,其中25萬元為博士后日常經費,15萬元為科研經費。
21、博士后生活補助
政策內容: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開展研究、首次入站且無工資收入的博士后,省財政統籌給予生活補助。
適用對象:博士后。
申領條件:首次入站且無工資收入。
補助標準:最高15萬元。
22、企業博士(后)集聚計劃
政策內容:國內重點高等學?;蛟趪H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體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畢業生進入省內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進行研究的,在站時間每滿1年可申領一次生活補貼,標準為5萬元/年,最高補貼3年15萬元;出站后留魯工作并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憑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申領省財政一次性補貼15萬元。
適用對象:博士后。
23、博士引進政策
政策內容:各設區市企業、社會組織等引進的博士,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實際支付工資待遇的,如本人愿意到事業單位工作,可按照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特聘辦法規定引進到對口事業單位。
適用對象:博士。
24、博士后職稱評審
政策內容:自省內外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正常出站后留(來)魯工作的博士后可申報正高級職稱。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中從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可申報副高級職稱。博士后研究人員僅限在站或出站不滿6年的人員。相關人員直接申報高級職稱,可不受國籍、戶口、原職稱資格、學歷資歷、繼續教育等限制;可不受單位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的限制;評審中,提交的獎項、項目及成果等須與申報專業相關,海外工作經歷、學術和專業技術貢獻可作為參評依據。
適用對象:博士后。
畢業生招募、入伍政策
25、“三支一扶”計劃
政策內容:自2017年起,鄉鎮事業單位在編制和崗位空缺數額內招募“三支一扶”人員?!叭б环觥比藛T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聘用合同中約定5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含“三支一扶”計劃服務年限)。2017年以前招募、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繼續執行定向考錄、招聘政策;2017年后仍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在現編制和崗位空缺的情況下,也可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適用對象:省內普通高校擇業期(畢業三年內)內畢業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畢業三年內山東戶籍畢業生。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的畢業生。
補助標準:對財政困難縣(包括沂蒙革命老區、菏澤市的非財政困難縣)補助標準每人每年1.7萬元,其他非財政困難縣補助每人每年1.2萬元;給予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家費3000元。
26、高校學生參軍入伍鼓勵政策
政策內容: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將考研加分范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國家資助學費;考試升學加分;高職(??疲┰谛Iê咝P律┤胛榻洑v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疲W歷的畢業生,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疲┰谛Iê咝P律?,在完成高職(??疲W業后,免試入讀普通本科;免修軍事技能;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適用對象:參軍入伍高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