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山東化工職業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增強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及早篩選有心理問題和心理障礙的學生,開展相應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經研究決定,定于3月26日至3月30日對高職在校生進行心理健康普查。
一、具體安排:
1.普查時間、對象
時間:2018年3月26日—3月30日
對象:高職在校生
2.普查量表
根據我院學生的年齡及心理特征,心理健康普查選定測評量表為《90項癥狀清單(SCL-90)》和《大學生人格問卷(UPI)》,用于篩查有心理問題及心理障礙的預警學生群體。
3.后續工作
(1)測評結束后,學生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將根據學生心理健康普查結果確定預警學生名錄,形成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報告,并提出針對高職在校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合理化建議。
(2)具體心理約談及建檔工作另行通知。
二、具體要求:
1.提高認識。針對高職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各系院要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此項工作負責人測評前要切實掌握系統的使用方法,并向學生講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義和系統操作步驟,使學生積極配合,以保證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有序進行和圓滿完成。
2.認真組織實施。學生心理健康普查由學生處予以指導,各輔導員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普查指導說明提前將普查須知傳達到每一位學生,測評期間要督察學生把所有題目做完后方可交卷,務必按規定時間完成。測評須集中開展,不能讓學生在無指導教師的情況下隨意作答。
3.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對每個學生的心理測評結果各系院要做好保密工作(僅限相關工作人員知道),切實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別是篩查出的預警學生信息要嚴格保密。
附件:1.《關于大學生心理健康普查的解讀》
2.《山東化工職業學院心理普查指導手冊(2018版)》
學生處
二〇一八年三月廿三日